党团之窗

  1. 党员管理制度

  2. 发布时间:2019/08/09   浏览: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对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论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