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1.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发布时间:2021/02/26   浏览: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现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为做好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国家重大招标课题(60 万元)。

(二)国家重点课题(35 万元)。

(三)国家一般课题(20万元)。

(四)国家青年课题(20 万元)。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

(六)教育部青年课题(3 万元)。

(七)港澳教育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5 万元)。

(八)港澳教育研究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3 万元)

二、申报办法

按照《2021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规定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模版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网址∶ http∶//onsgep.moe.edu.cn)。

鉴于国家级课题要求对于我校现有教师科研队伍水平过高,单独申报获批难度较大,推荐有意向参与此类研究的教师根据自身资源与科研实力更高级的其他院校教师联合组建研究团队。

三、申报时间

申报课题者应于3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并提交至科研处邮箱(jsfzzx@peixianedu.cn),科研处将在3月10日-14日期间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教育厅。

本次申报材料需要向总部申请加盖学校公章,请各预申报本次项目的团队严格按照要求时间完成对应的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材料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纸质材料包括∶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 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稿,命名要求为"学校-姓名-申报课题类别-材料类型(申请书或活页)"命名,将同一个课题的材料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课题类别"命名。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 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有撤项记录未满 5年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全国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我校审核通过上报后,自治区全规办将对本年度课题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公布不合格的名单,并依此酌情削减明年全校申报名额。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不合格名单,将课题申请人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限制 1 年内不得申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涉及资助金额范围的,由申请人在范围内自行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确定申报金额。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覃婷联系电话:0776-2630511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