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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 关于广西第十六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2023广西校园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方案的通知

  2.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经研究,决定举办广西第十六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暨2023广西校园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大赛分组

大赛共设置12个组别:小学生组、初中学生组、高中和中职学生组、大学生一组、大学生二组、学生专业组、教师一组、教师二组、教师三组、集体组、综合组、外国选手组。

除集体组、外国选手组外,其他组别的比赛均为个人赛。


参赛对象


(一)学生组

选手为在我区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小学生组、初中学生组选手分别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在校生;

高中和中职学生组选手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大学生一组,选手为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大学生二组选手为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高职高专学生;

学生专业组选手为在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的学生(以下简称专业学生)。

(二)教师组

选手为在我区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

教师一组选手为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教师二组选手为边境县、民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或自治区级)的乡村教师或在民族乡(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工作的教师;

教师三组选手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或从事此类专业教学的教师(以下简称专业教师)和高校非专业教师,不同类别的选手分类进行比赛。

(三)综合组

选手为其他组别以外的人员

重点选派基层干部、群众,驻村第一书记,推普志愿者,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分子等人员参赛。

(四)集体组

分为小学生集体组、中学(中职)生集体组、大学生集体组、教师集体组、专业集体组、综合集体一组、综合集体二组

有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的学生、教师或从事此类专业教学的教师参加的集体组为专业集体组,与非专业集体组分类进行比赛。

综合集体一组的选手由跨组别人员联合组成,可师生联合组队、不同学段学生联合组队、家庭成员联合组队等;综合集体二组的选手由符合综合组条件的人员组成。

不同类别的选手分类进行比赛。

(五)外国选手组

分为个人组和集体组。

参赛人员为在我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就读并持有学习签证的外籍学生,在我区工作的外籍教师和专家(须持有工作签证),由我区高校与国外学校共建的孔子学院和与我区有语言文化交流的国外华人社团、华文学校等推荐的外籍学生、外籍教师以及爱好中华经典的外籍人士。不同类别的选手分类进行比赛。



赛程安排


大赛设初赛、视频选拔赛和总决赛三个赛程。

有关赛事信息将在广西语言文字网(http://djgnews. gxeduyun. edu. cn/ 700/)和广西语言文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 gxyywz)公布。

(一)初赛

初赛以视频录制的形式,将视频及相关信息打包发送到校团委邮箱:tw@peixianedu.cn,截止6月12日前提交,通过初赛选拔出优胜选手并推荐参加视频选拔赛。

(二)视频选拔赛

我校在6月17日前将通过初赛选拔出优胜选手,按名额要求将分区赛优秀作品的视频文件上传到“广西经典诵写讲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入视频选拔赛环节。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组别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进入总决赛的选手。

(三)总决赛

2023年7月中旬,举行总决赛,总决赛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参赛名额

(一)个人组

1.每市的参赛名额为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和中职学生组、教师一组各8人、教师二组6人。教师一、二组选手中有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测试员),每组可各增加1-2人。

2.各高校附属学校的参赛名额为小学生组1人、中学生组1人、教师一组2人(小学、中学教师各1人)。教师一组选手中有测试员参赛的可增加1-2人。参赛名单由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语委办统一报送,名额单列,不占用各市指标。

3.每所高校的参赛名额为大学生组5人、教师三组4人。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每校的参赛名额为教师一组、教师三组、高中和中职学生组选手各2人。

各校推荐参赛的教师选手中有测试员的,每组可各增加1人。有专业教师参赛的高校,可增加教师三组名额1人。

4.学生专业组的推荐名额由各校视情况而定,每校最多推荐4人参赛。开设有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的高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至少推荐2名专业学生参赛。

5.综合组选手由区直单位和各市语委办选送。每个区直单位可推荐2-6名选手。每市至少推荐4名选手,最多不超过6名选手。

6.各参赛组别中,有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选手参赛的,可分别增加1个名额。

(二)集体组

1.集体组每个参赛队诵读人数为2-8人。

除综合集体一组外,不同组别的选手不能联合组队,作品报送后人员不得替换、不得增加。

2.每市的参赛名额为小学生集体组、中学(中职)生集体组、教师集体组、综合集体一组各8个,综合集体二组5个,共37个。

3.各高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的参赛名额为每校5个,其中学生集体组、教师集体组各2个,综合集体一组1个,有专业学.生或专业教师参赛的学校,可增加专业集体组名额2个。

4.各高校附属学校参赛名额为每校1个,可选送学生集体组、教师集体组或综合集体一组参赛,参赛名单由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语委办统一报送,名额单列,不占用各市指标。

5.每个区直单位可选送1-3个综合集体一组或二组参赛。

6.参赛选手均由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联合组成或分别单独组队的,选送单位可增加1个名额。

(三)外国选手组

1.每所接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的高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至少推荐2名(队)外国学生参赛(在校留学生少于5人的学校可视情况推荐),每校参赛名额不超过5个,推荐的个人组、集体组不设参赛比例。

2.有外专外教或集体选手参赛的学校,可分别增加1个名额,增加的名额可选派个人选手,也可选派集体选手。

3.区内高校选送的集体组可以由本校的外籍学生、外专外教分别组队或联合组队,跨校组队的以排名首位的选手所在高校.为选派单位。

4.海外孔子学院、华人组织、华文学校等每个单位的参赛名额不超过6个,个人组和集体组的比例不限。

5.各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参赛作品的相关信息由我区共建高校收集汇总,并按要求统一报送。华人组织、华文学校等机构推荐的诵读作品由其在桂的合作单位汇总报送或直接报送自治区语委办。


参赛要求


(一)视频选拔赛篇目要求

每个参加视频选拔赛的选手(队)诵读作品2篇,其中指定篇目和自选篇目各1篇,每个篇目诵读时间各为3-6分钟。指定篇目为古代作品(可选择1个或者多个古代作品诵读),自选篇目由选手自行选择,可选择古代作品,也可选择近现代作品。

诵读的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或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展现当地深厚历史文化特点的中华经典诗文。

2.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抒发家国情怀,弘扬正能量,以及歌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英雄楷模的优秀作品;生动讲述中国共产党奋斗历程,歌颂建党以来我国取得的伟大成就的优秀作品。

3.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文学作品,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以及高校和中职学校相关教材中的课文等,体裁不限。

4.赞扬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做出贡献的一线干部、各行业英雄,体现全国各族人民干事创业、艰苦奋斗的优秀作品。.

5.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外国作品、网络作品、佚名作品和自创作品等不能作为自选篇目。

(二)视频材料要求

1.选手全程使用普通话脱稿诵读。每个(队)参赛选手提交1个视频文件参赛,该视频文件包含有指定篇目和自选篇目各1篇,并按照先指定篇目、后自选篇目的顺序录制。为便于区分,2个篇目之间间隔3-5秒,每个篇目的片头要显示篇目名称。

2.参赛视频要求为2023年拍摄的作品,采用高清1920X1080横屏拍摄,MP4 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长度6-12分钟,大小不超过1400MB。每个视频必须是同步录音录像,不能采用后期录音或配音,视频中不能出现选手个人信息及与选手有关的属地、单位等信息,选手诵读时不能透露个人信息或集体组选手信息,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奖项设置

(一)各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其他

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费用,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