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1.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

学校全体师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度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

1.退役复学的学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三年学制),具有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2.退役入学的学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三年学制),2022 、2023、2024级具有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22年春季学期起,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的资助标准执行,按学期发放,即1650元/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只能以退役士兵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不能以普通学生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注意事项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辅导员必须通知到位,不漏一人。

2.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享受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是同一种资助项目,不能重复享受。

3.对于因退学、转学、休学、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退役士兵学生,学校应停止其助学金发放。对于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受助退役士兵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取消其受助资格,并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

二、有关材料报送审核工作及要求

(一)退役士兵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1.配合辅导员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提供本人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材料以纸质版形式上交到辅导员处。

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复印清晰、完整;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银行卡复印件需在空白处写上本人的姓名、学号、详细开户行信息。

(二)辅导员审核及提交各二级学院的材料

1.审核要求:辅导员核查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核查学生提供的纸质版材料是否清晰、齐全;核对所有申请学生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信息一致;

2.将学生本人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名单(XX辅导员)》(附件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报送各二级学院。

要求:

(1)学生的申请材料需按附件1名单顺序排序;

(2)附件1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3)纸质版材料涉及签名和落款日期的必须全部本人手写。

(三)各二级学院审核及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材料

1.审核要求:二级学院核查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核查辅导员移交的材料是否准确、完整、符合要求;核对所有申请学生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信息一致。

2.材料核查无误后将初步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在分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本人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名单汇总表(XX学院)》(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b@peixian edu.cn)。

要求:

(1)学生的申请材料需按附件2名单顺序排序;

(2)附件2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3)纸质版材料涉及签名和落款日期的必须全部本人手写。

(四)学校审核及上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复核退役士兵学生的申请材料,将拟获资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进行公布,并在教育厅规定时间内填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材料审核、报送工作时间要求

(一)退役士兵学生个人申请时间(2024年10月9日-12日),材料报送辅导员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12日12:00前,逾期不受理。

(二)辅导员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2日-16日),材料报送二级学院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16日12:00前。

(三)二级学院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6日-21日),学院内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4日),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25日12:00前。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认真核实个人信息及材料,若学生本人因错过申请时间、填写信息有误等导致无法申请国家助学金,其后果自负。

(二)若学生本人因弄虚作假、违反校纪校规等受到学校处分,将取消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

(三)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数据填报、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内容精准符合要求,材料报送及时。默认由二级学院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材料符合该项工作通知文件标准,该项工作涉及部门(辅导员、二级学院、军人教育学院等)应确保提交的数据、名单、材料等准确无误,各职能部门审核人对各自相应的审核结果负责。针对材料提交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要求退回重做,针对不能按时间截点提交完整材料的(延时或不交),需主动写书面说明给直管领导签字,逐级汇报。如因逾期无法上报材料等导致受助学生不能获得资助资金,需要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不按时提交的学生)。

 

附件:

1. 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名单(XX辅导员)

2. 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名单汇总表(XX学院)

3.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学工处

2024 年 10 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