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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级求职创业补贴开始了

  2.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206号)等相关通知,2021年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求职创业补贴材料收集工作,现将
通知中重要信息规整如下:
一、工作说明:为简化审核程序,今年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相对去年有所变化:对于能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核实人员类别的困难毕业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可免于提交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由各学校核实身份后出具审核意见。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将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二、工作计划安排:
(一)下发通知后
1. 要求2019级各专业辅导员对此事宣传到位,2019级学生应知尽知,并于9月10日之前将学生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发至黄昀玥老师处。
2. 请各就业干事、2019级各专业辅导员让符合条件申报的学生预先准备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材料。
(二)9月15日之前:黄昀玥老师将申报学生信息表与学校资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统计好不在系统内《学生信息汇总表》发回给2019级辅导员。(三)9月20日之前:2019级各专业辅导员将学生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等材料搜集好后交至就业办。
1. 在系统内学生:《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不在系统内学生:
(1)纸质版材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求职创业补贴类型材料(参照通知)、银行卡复印件。
(2)电子版:《学生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就业办发回给2019年辅导员版本上进行银行卡信息补充。)
三、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 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一)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四)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贫困退出户、脱贫户、未脱贫户)。
(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 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四、求职创业补贴类型及其材料要求
(一)身患残疾∶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 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四)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
(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1.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
1.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七)补充说明:
1. 若个别同学同时符合2个申报条件,其中含助学贷款的,建议以助学贷款类型申报。
2. 请各就业干事、2019级各专业辅导员将通知及时下发并宣传到位。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