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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 关于调整 2021 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时间的通知

  2. 发布时间:2021/02/22   浏览:


关于调整 2021 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时间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 2021 年度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返校时间
2021 年 3 月 9 日(省外学生返校)
2021 年 3 月 10 日 (省内学生返校)
2021 年 3 月 11 日开始正式上课
二、学生范围
全校学生(2018 级实习学生暂不返校)
三、返校条件
(一)返校前连续 14 天居家观察,并每日按时如实在钉钉上报《新冠肺炎疫情每日健康填报-学生端》,居家观察期间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同时持有“健康码”绿码。
(二)返校前 14 天无接触确诊病例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
(三)现居住地(含单位、社区、村屯)在近 14 天内无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四)返校前 14 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接触史的,返校前 14 天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无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四、返校纪律和要求
(一)请同学们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不得提前返校。因故不能于我校规定日期当天返校的,务必提前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报告,履行相关报批、请假手续。
(二)同学们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每日健康填报-学生端》,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等信息。
(三)同学们返校前 14 天须按要求居家隔离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二级学院批准后方可返校。
(四)同学们返校前须主动与辅导员联系,告知辅导员返校的具体时间、交通工具、行程路线以及抵达时间等。
(五)同学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遵纪守法,返校途中服从交通运输部门和地方政府指挥,配合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抵校后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服从学校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五、申请返校流程
学生返校前一星期内,需在钉钉上如实提交《学生返校申请》,经辅导员及二级学院审核,查验学生假期在钉钉上填报的学生每日健康报告信息,重点核实:
(一)学生当前实际居住地,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有无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学生及其家人有无发病情况,医学或居家隔离观察是否超过 14 天;
(三)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近 14 天以来身体健康情况,学生本人及家人当前有无咳嗽发热等症状;
(四)返校前 14 天内,是否按学校规定,完成在钉钉上连续填报 14 天以上《新冠肺炎疫情每日健康填报-学生端》;
(五)钉钉 2021 年春季学期返校疫情防控知识答题测试是否合格;经过辅导员学生返校资格审查、二级学院审核及审批同意,抄送学工处备案,完成学生返校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同学们积极做好返校准备,严格按照学校返校批次要求按时返校。
(二)因疫情、交通等原因暂缓返校的学生,请提前 2 天向辅导员报告,并上报二级学院,报备学工处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三)返校途中,请各位同学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请立即向辅导员报告,并视病情及时就医。
(四)请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遵纪守法,返校途中服从交通运输部门和地方政府指挥,配合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抵校后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服从学校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五)自返校当天起,要严格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若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外出校园,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学习、生活和思想等各项准备。
七、广西疫情防控政策

根据《桂新冠防指〔2021〕21 号》文件要求:一、严格规范落实分级分类就地过年和检测出行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3 月8日春运期间,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实施分级分类,引导群众有序出行。一是区外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予返桂来桂。二是区外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返桂来桂,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 72 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三是区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春运期间返桂来桂的,须持 7 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四是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返桂来桂或区内市际通行的,以及从区外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 7 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在符合出行条件的情况下,各地应尽可能为返桂来桂人员出行提供便利。 二、严格规范返乡出行人员目的地管理。符合出行规定条件的返桂来桂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隔离。其中,返桂来桂人员到达我区城市地区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区外返乡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 7 天和第 14 天分别做 1 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八、其他
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等有关部署,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如有变更将提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