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介绍

  1. 劳动关系协调员

  2. 发布时间:2019/08/11   浏览:

 

职业定义: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则制定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调查、判断和分析能力、较好的表达、沟通和说服力,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化解冲突和应急处理能力。

文化程度: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以上。

鉴定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四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王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末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