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1. 关于201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设置与填报的通知

  2. 发布时间:2015/06/09   浏览:

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现将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志愿设置、志愿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置

(一)基本概况。

      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0个批次。其中,本科共设置8个批次:本科提前批、专项计划批、自主招生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共设置2个批次: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

(二)各批次设置的具体情况。

      本科提前批:艺术、体育、军事(含国防生)、公安、航海等院校或专业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专项计划批: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院校及专业;供符合国家专项或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填报,具体资格按照《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15〕5号)执行。

      自主招生批:具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院校及专业;供取得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填报。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自主招生专业”;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为“高校专项计划资格专业”,考生资格具体按照《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15〕5号)执行;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为“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取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学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高水平艺术团专业”。

      本科第一批:“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的在第一批录取院校及专业。

      本科第一批预科批:“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的在第一批录取的院校的预科班(区属院校除外);供少数民族考生填报。

      本科第二批:除上述批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及专业。

      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区属招收免费民族预科生的院校;供区内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农村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填报。免费预科生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具体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县、都安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田林县、马山县、天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上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忻城县、隆安县、龙州县、田东县、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资源县、天峨县、田阳县、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合山市、平果县、南丹县、宜州市、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凭祥市、象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

      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区属本科院校的普通民族预科班和区外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供少数民族考生或符合边防子女预科班资格的考生填报。

      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体育、公安、航海等院校及专业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高职高专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以外的专科层次学校及专业。

二、志愿设置

      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分为单志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三种模式。

(一)单志愿。

      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高职高专提前批等3个批次设置为单志愿模式。

      单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二)平行志愿。

      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高职高专普通批等6个批次设置为平行志愿模式。

      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区内院校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在所填专业无法满足时,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10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除所填报的专业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三)顺序志愿。

      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这1个批次设置为顺序志愿模式。

      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表述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15年6月17日10:00—6月28日10:00。

      本科其他批次志愿和高职高专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2015年6月28日15:00—7月2日10:00。

      除自主招生批外,其余各批次均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录取时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

      请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特别提醒考生、中学注意,高职高专普通批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本科其他批次填报时间一致,考生务必按时填报。

      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

(二)填报要求。

1.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我区录取批次设置、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规则和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后,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认真填报院校、专业,不应由别人代填。

2.考生在登录网站填报时,应仔细阅读并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志愿填报。

3.志愿填报演练期间修改的登录口令在正式填报时已全部失效,演练时填报的志愿也全部清空。正式报志愿前,会给每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发放密封的考生身份识别码(即初始密码)。考生在初次登录时,需要输入自己的报名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成功后必须先修改密码并重新登录后才能开始志愿填报。密码修改后,考生使用的身份识别码即失效。修改过密码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页面时,只需要填准考证号及密码即可。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记录考生登录系统的时间及所做的操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考生注意将自己的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生身份识别码及修改过的密码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高考报名站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发放考生身份识别码,未经考生本人同意不得代为开封。

4.如有密码被他人修改或遗忘密码的,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市、县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予以重新设置新密码。凡由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重新设置密码的,登录后应先行修改。

5.如确信自己的考试科类(科目组)信息有误以致不能填报相应志愿的,应及时向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报告。

6.考生志愿在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的工作站打印确认前,可反复修改。一经打印确认,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个人和单位均不能修改,考生再登录时将看不到“填写志愿”的选择项,只能查询本人志愿。考生在确定自己的志愿信息后,有义务按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志愿的打印确认,以杜绝他人篡改的可能性。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截止时的信息为准。

7.为保证志愿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填报志愿时,每次登录系统后的有效操作时间限定为1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再提交志愿信息的,将会被系统拒绝。因此,建议考生先将有关志愿信息(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在纸上整理好,登录系统后按整理好的内容进行选择即可。

8.考生每次填报、修改或浏览完志愿后,务必点击“退出登录”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9.如因网络原因不能在网上正常填报志愿的,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联系,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应向考生提供帮助或以其它方式采集志愿。

10.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表由报名站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保管至当年录取工作结束。

五、志愿填报科类限制

      填报志愿时,理工类(“3+理科综合”)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文史类(“3+文科综合”)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考生不能填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考生也不能填报理工类专业。

六、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一)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设置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原则上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与高考报名站相一致。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技术保障,并负责培训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相关工作人员。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培训各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的工作人员。

七、其他

      请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及时将本文件转发给辖区内有考生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并及时将《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印发给考生。

 

附件:《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5年6月8日




附件: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填报时间:

      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15年6月17日10:00—6月28日10:00。

      本科其他批次志愿和高职高专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2015年6月28日15:00—7月2日10:00。

      高职高专普通批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本科其他批次填报时间一致,考生务必按时填报。

      部分批次对剩余计划有征集志愿的,以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刊登的信息为准。

注意事项:

      请考生注意将自己的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生身份识别码及修改过的密码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如有密码被他人修改或遗忘密码的,请向报名地招生办咨询。

      为保证考生志愿不被篡改,建议考生填报完成后在招生办指定的工作站打印确认。志愿一经打印确认,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个人和单位均不能修改,考生再登录只能查询本人志愿。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

特殊批次:

      本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提前批供报考艺术、体育、军事(含国防生)、公安、航海等院校及特殊专业和经批准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填报。

      自主招生批供取得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专项计划资格、高水平运动队资格、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填报。

      专项计划批供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填报。